2020年,我局根据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职能包括:(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制定本区(除流溪河国营林场、大岭山国营林场辖区外,下同)林业和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绿地规划、林业和园林专项规划。(三)指导、监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划定和公益林保护管理。统筹、指导和监督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工作。(四)指导和监督城乡绿化美化。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工程。指导全区绿道建设和管理。(五)指导和监督林业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六)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湿地保护、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国家和省市重要湿地,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组织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七)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监督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等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八)指导、监督森林和绿地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森林资源利用、木本花卉、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依法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九)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科技发展工作。组织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统筹全区林业和园林绿化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十)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及后续监管工作。指导和管理本区森林公安工作,指导、组织林业和园林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十一)负责林业和园林改革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林业和园林绿化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开发森林旅游。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林下经济和木本花卉产业的发展。(十二)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行业安全工作。(十三)组织、指导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十四)统筹林业和园林绿化财政性资金使用、监督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本系统的财务、统计、审计工作。(十五)负责本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下属执法单位的主要职能包括:(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二)协助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四)依法保护管理林木、林地和野生动物等森林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五)协助开展生态林建设和管理;(六)配合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七)协助做好林木采伐的法驱调查设计和伐区检查监督管理;(八)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九)协助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十)负责、指导护林队伍的管理;(十一)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法定执法职责
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权及时进行了执法事项清理,该保留的保留,该移交的移交,该领取的领取。清理后,我局本单位应行使事项237条,核实确认已完成事项实施清单梳理237条,其中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147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2项。2020年,依法作出行政处罚93宗;行政审批方面共受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470宗,许可413宗,不予许可39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6宗;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宗共84.3208万元;实施行政检查4次,属下单位大发快三官网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实施行政检查3次。2020年至今,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款14402.28万元。
三、行政执法人员构成的情况
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具有省人民政府核发的执法资格证87人,其中19名为区森林公安分局的行政执法专项人员,属于政法编制。局机关行政编制执法人员1名,其他执法人员均为局属下事业单位的事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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