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11〕14号(关于印发从化市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局以上单位:
根据《中共从化市委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发〔2009〕23号)精神,《从化市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委办反映。
从化市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从化市委从化市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发〔2009〕23号)精神,设立从化市交通局,挂从化市公路管理局牌子(简称:市公路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 职责调整
(一)划入以下职责:原市公路局的职责,包括组织实施公路建设;编制从化地区公路发展规划、计划和公路行政许可、公路产权保护及巡查、公路养护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等职责。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的征收管理职责。
(四)将道路运输管理的公共事务职能交给事业单位。
(五)增加以下职责:大中型城建项目及配套设施交通影响评价的审查,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主体招标的组织实施和监管职责;全市物流业监督管理的职责。
(六)加强以下职责:做好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广州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物流业具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参与本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交通规划研究,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道路运输、道路运输服务业、公共汽车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轮渡、停车场、汽车租赁、物流业的监督管理和公路路政管理,监督执行相关准入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公路养护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由市本级负责的公路养护维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服务设施、道路运输站(场)的监督管理。
(五)牵头组织全市道路交通畅通保障工作,建立大中型城建项目及配套设施交通影响评估制度并组织审查。
(六)组织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公路项目建设;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网络建设,组织指导道路运输站(场)、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七)依权限对交通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统筹编制交通改善工程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按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统筹编报公路运输枢纽设施建设等有关项目交通运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参与编制交通年度建设计划,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八)负责公路、城市道路收费管理及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有关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投标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参与拟订交通行业相关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组织协调从化地区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承担邮政等综合运输的协调工作。
(十)组织制定我市交通行业的科技规划;组织交通科技项目推广、开发和环境保护;参与交通行业无线电通信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参与调查处理交通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受市政府委托管理本市交通战备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从化市交通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活动组织、文秘、会务、办文、督办、档案、保密、机要、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地方志、年鉴、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计划生育、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和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公务出国(境)、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按权限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和协助管理本系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组织编制近期交通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计划,并承担计划的协调申报和检查监督工作;承担清理整顿收费站和公路、城市道路收费管理及联网收费的相关工作;组织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组织实施公路项目建设,参与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项目的工程协调和进度控制;协调相应项目的报批工作;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项目招标工作;协调拨付工程进度款;参与工程结算和决算;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负责相应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织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化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制订全市智能交通系统和电子口岸系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交通行业无线电通信管理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交通运输行业的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预测工作。
(三)运输和安全管理科。
承担全市道路交通畅通保障工作,组织拟订相关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汇总、发布城市交通信息,分析、评估城市交通状况,提出交通改善建议;负责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服务设施、道路运输站(场)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从化地区各类停车场及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监督管理;参与停车场专项规划的编制或调整;负责制订占道停车专项规划并指导、监督相关招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综合运输体系中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承担交通行业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教育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公共汽车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业、搬运装卸、机动车清洗业、机动车维修及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各类停车场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外商道路旅客运输业及服务业初审工作;培育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承担从化地区物流业和道路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参与调查处理交通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管理道路、水路交通无线电通信;组织协调交通行业综治、反恐及防台、防汛、防旱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行业环保及节能减排工作。
(四)执法监督科(加挂从化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行政区内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监督、协调本地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五)法规监察科(纪检监察室与其合署)。
责指导、监督交通系统机构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工作。组织草拟或审查地方性交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或监督实施;承办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信访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的普法教育、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以及核准超限运输等行政许可事项,组织拟定相关管理制度、道路赔补偿细则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计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经费管理、预决算工作;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承担交通专项资金、交通规费、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存宗、归档工作。
四、人员编制
从化市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由行政副职兼任),总工程师1名;正副股级领导职数8名(含综合行政执法局3名领导职数)。
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0名。执法监督科(加挂从化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配科长(兼任局长)1名,可由从化市副局级领导担任;副科长(兼任副局长)2名,副股级。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五、 其他事项
(一)综合运输体系建立。市交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及交通专项规划,经市规划局审查后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市规划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并在各层次城市规划中落实交通设施用地。
(二)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局承担全市物流业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市经贸局负责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和相关生产性服务业产业物流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新兴物流业态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市发展改革局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做好物流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三)从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为股级行政单位,挂靠市交通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规定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战备系统的国防交通工作;检查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配行政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
(四)属原市公路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成建制划入由市交通局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 附则
本规定由从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从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从化市交通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表
附件
从化市交通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表
类别 | 行政 编制 | 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 领导 职数 | 另: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 | 备注 | ||
部 门 领 导 | 行 政 | 正职 | 1 | 1 | |||
副职 | 3 | 3 | |||||
党 委 | 正职 | 1 | 1 | ||||
副职 | 兼 | 由行政副职兼任。 | |||||
总工程师 | 1 | 1 | |||||
内 设 机 构 | 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 | 1 | 1 | 5 | |||
规划建设科 | 1 | 1 | |||||
运输和安全管理科 | 1 | 1 | |||||
执法监督科(加挂从化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 40 | 3 | 正职可由副局级领导担任。 | ||||
法规监察科(纪检监察室与其合署) | 1 | 1 | |||||
计划财务科 | 1 | 1 | |||||
局机关合计 | 11 | 40 | 14 | 5 | |||
其他 | 从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 2 | 1 | ||||
合 计 | 13 | 40 | 15 | 5 | |||
说明 | 领导职数兼职等在备注中说明(领导兼职的只计一名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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