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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办〔2011〕87号印发从化市人民政府会议及公务活动运作办法的通知

从府办〔2011〕87号印发从化市人民政府会议及公务活动运作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08-26 07: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局以上单位:

《从化市人民政府会议及公务活动运作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从化市人民政府会议及公务活动运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统筹和规范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各类工作会议及全市性会议、公务活动,控制会议、活动的数量,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

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和各类电视(视频)电话会议。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

市政府全体会议是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重大问题的会议,一般每年召开4次。

1、议题的范围与确定。

市政府全体会议的议题范围主要是:

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决议;

2)讨论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包括议案、市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报告等;

3)分析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形势,部署市政府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4)市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拟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议题,由议题主办单位按科学民主决策程序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和协商,按公文处理程序经分管副市长协调或者审核后,报市长确定。

2、出席和列席人员。

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出席人员为市政府班子成员,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市政府序列的各职能局局长、各镇(街)镇长(主任)和各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时,可根据需要安排与议题有关的单位领导列席会议。

市政府领导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向市长请假,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其他人员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告知市政府办公室,再由市政府办公室向市长报告。

3、会议组织。

市政府全体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由秘书科承办,也可由办公室主要领导根据会议的主题安排相关的业务科室承办。主要任务是拟定会议方案、准备会议材料和落实会场、出席会议人员、印发会议通知、做好会场服务等。

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的方案呈报市长审批同意后,市政府办公室的承办科室应当及时将会议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会议议题的主办部门应当按要求将议题材料印制并送达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一般应当将会议通知连同议题材料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分发到与会人员。

4、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督办。

市政府全体会议若需印发会议纪要,其草拟一般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本次会议的业务科室负责;也可由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其他部门负责草拟后送市政府办公室承办本次会议的业务科室审核。会议纪要的呈批、印发和管理具体按公文的有关规定办理。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由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负责。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是讨论决定市政府重大工作事项的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会期半天。

1、议题的范围与确定。

   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范围主要是:

  (1)讨论决定市政府贯彻上级领导机关有关指示和文件精神的重要措施;

2)讨论决定市政府报请上级领导机关批准的重大事项;

3)讨论决定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

4)审定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决定、公告和重要的通告、通知等文件;

5)市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主办单位应当按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按公文处理程序经分管市领导协调或者审核后,报市长确定。

2、出席和列席人员。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政府班子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市武装部一名主官参加常务会议。市长或者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其他班子成员,市监察局、财政局、投资服务中心、法制办主要负责人为相对固定列席人员;与议题有关的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讨论;必要时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人民团体的负责同志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专家学者列席有关议题讨论。

出席人员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向市长请假,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列席会议的部门负责人应是本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行政主要领导确实不能与会的,应当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并安排本部门其他领导参加。议题主办单位视情况可带1名助手参加,列席人员原则上不得带助手,各议题主办单位发言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内。

3、会议组织。

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由督办科承办。主要任务是准备议题材料,提出开会时间建议并拟制会议通知呈批、印发,落实出席会议的领导,准备会场并做好会场服务等。

市长批示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应当及时将市长的批示和有关要求告知议题主办部门;议题主办部门应当按要求做好议题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材料送达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市长同意安排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后,市政府办公室一般应当将会议通知连同会议材料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分送与会人员。

4、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督办。

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草拟一般由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负责。也可由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其他部门负责草拟后送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审核。会议纪要的呈批、印发和管理具体按公文的有关规定办理。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由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负责。

(三)市政府党组会议

市政府党组会议是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整体功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在市政府工作中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确保对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和议事质量而召开的一种会议。

1、议题的范围与确定。

市政府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召集会议的党组副书记确定,范围主要是: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决议、决定,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2)通报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研究决定市政府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法及市政府工作范畴内的重大问题;

3)研究班子建设,市政府党组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研究决定全市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和重要举措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需提交市政府党组会议的有关人事任免、干部推荐、干部轮岗、人员调进调出、奖惩、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事项;

6)需提交党组会议审定的其它事项。

2、参加人员。

市政府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人员可按会议内容确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如到会人员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时,会议应改期进行。

3、会议组织。

市政府党组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由督办科承办。主要任务是准备议题材料,按会议召集人确定的开会时间拟制会议通知呈批、印发,落实出席会议的领导,准备会场并做好会场服务等。

接到安排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的任务后,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应当及时将有关议题材料准备好;一般应当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将会议材料与会议通知一起分送与会人员。

4、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督办。

市政府党组会议纪要的草拟一般由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负责。也可由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其他部门负责草拟后送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审核。会议纪要的呈批、印发和管理具体按公文的有关规定办理。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报市委、市人大审批的,由督办科按会议决定拟出报告,经党组书记审定后报出。关于人事任免、奖惩事项,需报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按规定办理。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由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报,一般事项定期汇总向党组书记报告。

(四)市长办公会议。

市长办公会议是研究决定市政府重要工作事项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1、议题的范围与确定。

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范围主要是:

1)市长认为有必要主持研究布置的重要工作事项;

2)涉及两个以上市政府分管领导分管工作范围且因情况复杂、需由市长主持研究决定的事项;

3)市政府分管领导认为在其职权范围内难以决定、需提请市长研究决定的事项;

拟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按公文处理程序报市长审批确定;也可由市长口头指示确定。

2、参加人员。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者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与议题有关的市政府其他领导、市政府办公室领导、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

3、会议组织。

市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一般由督办科承办。个别情况也可由与议题相关的对口业务科室承办。主要任务是准备会议材料,拟制会议通知呈批、印发,落实参会人员,准备会场并做好会场服务等。

接到安排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的任务后,市政府办公室承办业务科室应当及时通知议题主办单位将有关议题材料印制并送达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一般应当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将会议材料与会议通知一起分送与会人员。

4、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督办。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的草拟一般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本次会议的科室负责,也可由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其他部门负责草拟后送市政府办公室承办本次会议的科室审核。会议纪要的呈批、印发和管理具体按公文的有关规定办理。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由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负责。

(五)市政府工作会议

市政府工作会议是市政府领导按照各自分工研究处理具体工作问题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1、议题的范围与确定。

市政府工作会议的议题范围主要是:

1)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事项;

2)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为需要召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工作事项;

3)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上级会议、文件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在分管范围内研究布置的工作事项;

4)市政府分管领导根据市长指示研究处理的工作事项。

拟提交市政府工作会议研究的议题,按公文处理程序由议题(事项)跟踪落实的业务科室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确定;也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口头指示确定。

2、参加人员。

市政府工作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与议题有关的其他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

3、会议组织。

市政府工作会议的组织原则上按会议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直接向其他部门交办的,有关部门应当知会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办)。会议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拟制会议通知呈批、印发,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参会人员,准备会场并做好会场服务等。

接到安排召开市政府工作会议的任务后,市政府办公室承办会议的业务科室应当及时通知议题主办单位将有关议题材料印制并送达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一般应当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将会议材料与会议通知一起分送与会人员。

4、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督办。

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一般由与会议主题相关的部门负责草拟后送市政府办公室承办本次会议的科室审核。会议纪要的呈批、印发和管理具体按公文的有关规定办理。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由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

(六)各类电视(视频)电话会议

电视(视频)电话会议的召开主要是除涉密会议外,上级部门通过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在本地设分会场采取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会议。

电视(视频)电话会议的召开一般都是在收到上级的正式会议通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与市电信局落实会场,通知与会议主题内容对口的业务科室拟制会议通知并印发,让与会议主题内容相关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对口业务科室或秘书科协助做好会议签到、落实参会人员、做好会场服务等工作。

 二、公务活动

市政府公务活动分为外事及涉港澳台活动和内事活动,其活动安排按内事服从外事、对口负责接待、对等安排的原则办理。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在公休日安排公务活动。

(一)外事及涉港澳台活动。

 1、以市政府名义组织或举办的外事活动以及同港澳官方的交往、侨务外事活动、台务活动,分别归口市侨务外事办、台办统筹提出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批;重大涉台交流活动及台湾上层人士参与的活动按涉台有关规定办理审批。

由市政府各部门主办的外事、侨务、台务活动中需市政府领导出面的,如会见、宴请、签字等,由主办部门专项分别报送市侨务外事办、台办(附接待计划或活动方案),市侨务外事办、台办审核并加具意见后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办公室按公文处理程序呈批。各单位不得绕开归口部门自行联系市政府领导参加外事活动。

外国及港、澳官员因私来访,原则上不安排市政府领导出面会见。

2、中央、省、广州市政府邀请的副部长级以上外宾及港、澳高层官员到访从化,根据侨务外事办的接待计划要求,相应安排市长或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参加迎送、会见、宴请或出席其中的重要活动或全程陪同。

3、市政府邀请来访的正、副部级外宾以及友好城市、友好合作交流城市的市长,由市长或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对口部门领导出面迎送,视情况需要可安排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一起陪同,安排市长或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面会见和宴请,并视需要安排全程陪同或出席其中的重要活动。市政府邀请来访的友好城市、友好合作交流城市的副市长,由相关的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对口部门领导迎送、陪同、会见和宴请,视情况需要可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相关领导一起陪同,必要时,亦可安排市长会见和宴请。

4、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广州市有关部门、外国驻穗总领事馆等邀请来访的正、副部级外宾、驻华大使以及国外省(州)长、大城市市长到访从化,可视需要安排市长或一位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会见和宴请;驻华公使和副省(州)长、副市长及规格相当的外宾,原则上由对口部门领导出面接待,必要时,可安排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出面接待。

5、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人士、国际友人、华侨侨领等来访,如有要求又有可谈内容,或上级机关建议,可安排一位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出面会见和宴请;必要时,亦可安排市长出面会见和宴请。对本市建设有突出贡献的荣誉市民,可安排市长或一位市政府分管领导出面接待。

6、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州市及其他大城市邀请的外国地方政府或者高级商务代表团顺访从化时,可视需要安排市长或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面会见和宴请。对于一般性团组,原则上不予安排。

7、各国驻穗总领事馆、名誉领事馆,境外机构、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为从化地区举办的庆典活动,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文化、体育友好往来和国际大型文体活动,可安排市长或一位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席。其主要领导有事要拜会市政府,一般情况下由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或部门领导出面接待,必要时可安排市长或一位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接见。若以上所述机构自行在从化市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含学术研讨会),除会议规格特别高的以外,一般不安排市政府领导出席。

8、外国及港、澳、台地区驻从化的工商、金融机构举办的开业、重大项目签约仪式以及大型展销会等重要商务活动,可安排一位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出席;必要时,也可安排市长或一位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席,是否致辞视情况而定。一般性商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市政府领导出席。外国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大型跨国公司的负责人来访,如对方要求又有交谈的必要,可安排市政府领导会见。

9、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市政府名义举办或承办的对外活动,可安排一位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出席,必要时,也可安排市长出席;特别大型的对外活动,如国庆招待会、迎春招待会等,可安排市长和有关市领导出席。

10、外国记者、港澳记者、台湾记者采访市政府领导,分别归口市政府办公室(市侨务外事办)、市台办按有关规定把关,必要时请市委宣传部协调。办理了采访手续后,原则上由市政府办公室报请市政府领导本人同意后可安排接受采访。

11、市政府领导外事活动的新闻报道,由市外事部门或主办单位通知新闻单位按规定安排。

(二)内事活动。

1国务院各部、委副部级以上领导,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以上政府领导,地级市政府的主要领导来从化市考察,由市政府办公室并按照公务活动安排原则,提出参加会见、陪同考察和宴请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名单建议方案,报呈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安排(市委、市政府接待办承办)。其中,由省、广州市牵头接待的,按照上级的接待要求安排市政府领导参加有关活动。

2、广州市以上有关部门在从化召开专题会议,按照会议的内容和要求安排市政府领导参加。其会议组织工作需我市政府配合的,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必要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或协调处理。

3、市政府领导在市内考察和调研,根据需要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办)安排工作人员12人,办公室相关领导与考察、调研内容相关的部门安排12位领导陪同。陪同人员尽量集中乘车。

4、重要节庆和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以及全市综合性会议,应当安排市政府领导出席。属市政府组织的,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需要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的,属全市综合性会议的讲话稿由市政府办公室调研科牵头起草,各有关部门配合提供材料甚至直接提供草稿,由市政府办公室调研科负责整理成文;属其他活动或会议的讲话稿由相关单位起草,送市政府办公室调研科审核。

5、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大型活动实行审批制度。市直各部门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或举办大型活动的,以及按规定应当报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会议或活动,会议承办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下一年度会议(活动)总体计划,列明会议和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规模、会期及活动时限等,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审核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市政府领导审定。计划外确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或活动,须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由会议承办单位制订详细工作方案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定。

会议或活动中有涉外(或涉港澳台)活动内容的,该部分活动的安排按本办法“外事及涉港澳台活动”的规定办理。

6、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重要活动(含表彰大会、重大庆典活动、大型研讨会等),可安排市长或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席和讲话。会议的组织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市政府领导的讲话稿由主办单位草拟,经本单位领导审核把关后,呈送市政府领导本人审定。凡呈送市政府领导的讲话稿,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呈送领导审定或按领导要求的时间呈送审定。

市直各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例会,原则上不安排市政府领导出席。

7、需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如该领导因公在外或其他原因无法出席,确需安排其他领导出席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必要时,由市长决定。

8、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需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书面(附有关背景资料、会议活动议程、工作方案、邀请嘉宾名单、领导讲话代拟稿、主持稿、新闻通稿等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从严掌握,统筹安排。

9、特殊情况需市政府领导题词、题字的,必须事前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按从严掌握的原则提出意见报批。市政府领导题词、题字,应当专题专用,一般不公开发表。对市政府领导的题词、题字需要雕刻(印刷)在建筑物作永久标志或出版物上的,在报请批准时应当说明用途和理由。市政府领导的题词、题字原件交市档案局存档,复印件交所需单位。

10、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事活动需要作新闻报道的,由承办活动单位或有关媒体拟出新闻通稿,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并呈市领导本人审定后方可作出报道。

记者采访市政府领导,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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