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11〕110号(印发从化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化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映。
从化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珠三角最宜居生态城市的关键时期。为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顺利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各类发展目标,根据广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我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穗安〔2010〕22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从府〔2011〕4号)精神,结合《广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我市安全生产实际,市安委办牵头组织编制了《从化市“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和修改,提出我市2011~2015年安全生产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以指导我市未来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规划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职责,由我市相应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全市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均得到有效控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万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均在广州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内。据统计,我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2005年190人下降到2010年118人,下降37.9%。其中:亿元GDP死亡率从2005年2.06下降到2010年0.63,下降69.4%;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从2005年0.73下降到2010年0.23,下降68.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从2005年18.72下降到2010年9.31,下降50.3%。
二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机械、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截至2010年,全市654家生产性企业已全部完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评工作,其中:A级企业有44家,B级企业有349家,C级企业有261家;106家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对2000多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有效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没人管、不会管”的问题。
四是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05年单列设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由组建时的5人增加到2010年时的25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全部设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配备5人以上专(兼)职人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建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57个,每个村配备专(兼)职安全巡查员3人以上,全市覆盖城乡的安全监管执法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基础工作显著增强。
五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健全。成立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了以公安消防队伍为骨干,包括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电力、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总体比较薄弱。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安全投入不足。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职业病潜在危害严重,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约115家,接触各种有害气体、噪声、粉尘等危害因素的工人约5000多人。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只追求眼前经济利益,轻视安全生产,减少安全投入。部分企业在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管理混乱、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大多数中小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违章作业成为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原因之一;市民交通安全意识、防火意识、避灾能力急需不断加强。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手段落后,执法力度不够,装备缺乏。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约22414家,专职安全监管人员100人,平均每人需要监管200多家企业,工作难度和压力大;镇(街)、园区安全监管机构未真正单列设置,巡查人员大多数属合同制临聘人员,学历偏低,待遇较差,流动性大;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匮乏,无法适应安全监管实际的需要。
四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仍然不够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尚未完善;技术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生产专家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本市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的需要。
五是中小企业多,监管任务繁重。中小企业占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约8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2家、经营企业64家,重大危险源单位8个,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更是多达200家,拥有特种设备约6700台;燃气瓶装充装站4家,燃气瓶装门市部28个,管道燃气企业1家。
“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安全生产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一是经济建设快速增长面临更加繁重的监管压力。随着全市人口密度增大、机动车数量增长迅猛、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迅速增长等,经济社会发展过程都可能带来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更加繁重的监管压力。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短时期内难以扭转。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中,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与经济快速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三是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升。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群众更加重视自身的安全与健康,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状况日益关注,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为根本目的,以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抓手,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明确生产安全与职业健康并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并重、加强行业监管与强化综合监管并重、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与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并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与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并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珠三角最宜居生态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十二五”期间,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发生;力争每年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广州市下达的目标内,力争到2015年底,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分别下降36%、18%、32%;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全部达到100%、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加强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在企业的推广应用,推动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创新。
二是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理顺、加强镇(街)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镇(街)、村(居)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达到80%和60%以上,建设高效应急救援体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职责落实,完善行业安全预警问责制。
三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取得新突破。全面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强化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加快推动政府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与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
四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取得新成效。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效能,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普及率达到80%以上,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其中建筑施工、危化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知晓率分别达到90%以上、100%。
督促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和领导责任,督促企业全面建立权责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一线工人的安全保障,切实维护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权,企业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强化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通过常规性检查、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暗访暗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尤其是易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支持、引导企业进行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和安全管理创新,依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行业,在2015年前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未实施安全行政许可的行业,已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照现行标准开展标准化建设,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属本地区支柱产业的,先行先试加快地方标准制定,逐步推广铺开,确保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100%。督促企业加大职业危害防护投入,改善作业场所环境;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重点行业与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全面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
道路交通:深化客货运车辆安全运输专项整治,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交通事故预防监管责任。积极稳妥开展残疾车辆、摩托车整治,严格执行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校车等车辆的安全准入条件,强化各类运输工具的检测检验,加强运输企业营运驾驶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强化交警与农机部门联合执法,做好农机道路安全生产监管。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点)的排查与治理,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完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机制、企业交通安全等级评定机制和交通安全隐患企业退出机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等重点车辆全部安装行驶记录装置。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消防(火灾):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城中村等区域火灾隐患,强化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演练。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全市各级城乡规划。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市消防站建设达到或接近国家标准,并投入运作。
危险物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源头治理,继续落实“退二进三”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安全许可制度,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监管,加大IC卡配载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深化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放射性物品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加强对大型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管,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完善民爆物品生产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民爆物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开展民爆物品行业隐患排查与整改。
特种设备:建立、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结合信息化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分类分级监管。实施起重机械、简易电梯、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试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实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程师制度,鼓励专业机构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咨询及代管服务。
建筑施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诚信评价制度,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有效联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到位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的环境。实施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动态监管,通过量化扣分制度及时安排不合格企业、人员进行培训。深化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坍塌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建筑施工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抓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
非煤矿山: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强化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治理,加强爆破作业管理,加大对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深入构建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广先进开采技术、装备,推动1~2家非煤矿山创建成为全国非煤矿山强基固本“五个一百”示范单位。
城镇燃气:加强燃气危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合理规划车用燃气充气站的建设。推广工业、民用燃气报警器和民用安全型燃具的使用。强化对长输油气管道、埋地管道的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严防建筑施工作业导致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一是加大政府安全生产投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专项职责;按照省、广州市要求设立从化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安全生产执法装备、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等方面的投入。
二是加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落实镇(街)、园区安监机构纳入“三定”方案,解决镇(街)、园区安监中队设置的合法性和人员编制问题。深化镇(街)、园区委托行政执法,加强基层专业执法专用车辆、通讯设备、专业器材和相关手册等的配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进一步理顺、明确镇(街)、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职责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三是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加快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危害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协调联动机制;开展职业健康示范企业试点建设;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普查、申报、登记,建立全市职业危害数据库;以有机溶剂类、粉尘、重金属等为重点,开展职业危害综合治理,基本控制较大急性、慢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一是严格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配套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制度,在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进行安全、职业健康条件论证、评价和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确保在建项目生产安全、职业健康等符合相关规定,从源头上加强对事故预防控制,提升本质安全度。
二是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评价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事故隐患排查中的作用,组建市安全生产协会,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安全评估、技术改造、咨询代培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
三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联合工商、金融等部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制度,对发生责任事故企业分类分级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以信用评级和制裁机制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加快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平台建设,提升应急救援的信息化水平;健全各方参与、职责明确、指挥统一、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全市重点企业视频联网监控系统,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公安消防队伍为骨干,在主要行业或领域、大型企业培养组建专业应急救援分队,选聘应急救援专家,组建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专业素质培训,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习并做好总结,提高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三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导、规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实施工作;加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特种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旅游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进一步完善全市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遵循综合协调、分责管理、分组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全面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设。
四是加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如救援运输工具、通讯工具、抢险设备和救援物质等;做好社会调查,储备掌握社会可供应急征用的大型设备设施,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一是加快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从化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基地,力争将从化技工学校建设成为国家三级资质培训机构。同时,加强协调沟通力度,建立健全全市各类安全培训通报、督办制度。
二是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完善财政补贴制度,扩大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公益教育培训覆盖面;完善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责任制。
三是强化重点人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生产强制性培训机制;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认证工作;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强化运输企业营运驾驶人员心理调试、仿真模拟现场等培训,对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实施强制安全教育;强化职业健康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效能;开展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及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方式。
按照广州市要求,将市民安全教育纳入国民基本素质教育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机制,加强工会、新闻媒体等在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安全社区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完善社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社区居民交通、消防、治安、食品、环保、气象、家居等方面安全素质,加强社区安全隐患治理,提高社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安全社区的建设,力争建设1—2个国家级安全社区。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强化企业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推广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经验,力争培育10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强化学校安全教育,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专、技校、中高职等教育的教学之中,加强学生实训作业安全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应急避险技能训练。总结推广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点建设经验,深入农村开展农机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农田水利建设安全、自然灾害逃生等知识宣传教育,积极拓宽农村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农村公共隐患的治理
参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进一步完善、修订现行的地方性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企业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文化创建等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监察、应急救援和职业健康监管等体制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考核和奖励激励、现场检查和网上巡查、重大危险源治理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查处和执法问责及绩效评估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等机制建设。
理顺镇(街)、园区安监中队设置的合法性和人员编制,解决镇(街)、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制定镇(街)、园区安监中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统一规范安监中队建设,明确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员准入条件,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基层执法监管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提高队员待遇,保持队伍稳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专用车辆、装备配置,改善镇(街)、村(居)安全监管机构办公条件;完善市、镇(街)、村(居)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在符合条件的村(居)组建专职安全生产巡查队伍。
以建设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为基础和依托,整合资源、创新方式、提高效能,强化全市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建立安全生产多媒体教育平台,利用声像影视、模拟情景演示、信息网络技术,创新安全生产宣教模式。建立安全生产资料与教材开发平台,开发安全生产相关教材,提供便民网上培训。实行网培机考,考培分离,实现安全生产考试、人员资料管理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实训平台,利用实地现场、机械设备、模拟仿真技术等强化重点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建立市、镇(街)、企业三级的重大危险源实时动态监控及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完善本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立全市重点企业视频监控系统,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实现全市重大危险源24小时实时动态监控,实现动态监控和预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使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网络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完善视频会议系统、语音系统、动态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移动指挥系统、GIS地理信息定位系统等基础支撑系统的建设,加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信息化;完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健全指挥组织机构各项功能和职责;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决策、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资源调度、应急救援总结分析、应急知识库及知识管理、应急救援培训及模拟演练等子系统;建立联动机制,实现安全生产救援与110、119、120等信息平台对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能力。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专业队伍建设。以现有公安消防等应急机构队伍为骨干基础,通过整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及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的应急力量,组建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专业素质。配备应急抢险的设备、个人防护装备和急救物资等,提高抢险能力。
三是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企业现场处置方案、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同时完善规范市、镇、村(居)的安全生产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针对本地区内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编制科学、有效、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编制一系列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定期组织实兵演练。
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的优势和作用,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有效的市、镇(街)、企业三级安全信息网络,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企业隐患排查网上申办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系统、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检索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系统、灾难事故应急处理系统、灾难事故应急指挥处理系统以及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对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远程实时动态监控。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功能齐全的基础上,逐步与公安、消防、建设、交通、国土、文化、环保、卫生、工商、质监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实现网上资源的链接和共享,为安全监管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和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产业“退二进三”政策要求,按照“产业集聚”、“集约用地”和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的原则,确立我市化工生产专用区域。引导辖区内化工生产企业进入专用区域,统一管理,提高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水平。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一把手抓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各镇(街)、园区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投资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始终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目标考核和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的责任,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加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政绩在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安全隐患严重、事故频发的地方和领域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加大打击“三非”力度,加强事故查处督办,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健全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激励制度建设,促进监管和主体两个责任落实。
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到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和重点工程的落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优惠政策,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融资体系;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政策,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用于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配备劳防用品、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和演练以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支出;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完善新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机制,合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企业曝光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政务公开制度。完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新闻发布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布各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电话,设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基金。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及社区基层组织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建立法律援助机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权益。
(五)加强评估督促力度。
依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分解、落实规划实施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工程顺利完成。明确负责人和规划实施进度要求,把规划的内容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之中。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中期评估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规划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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