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115008878号《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杨明敏因保管不善,将011500887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明敏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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