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从字0115004911号《房地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李存煊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从字01150049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存煊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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