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号为:1992-0122070200187《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曾汝荣因保管不善,将从化县民东镇龙星村高禾队(证号为:1992-012207020018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汝荣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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